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根据《湖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产发〔2023〕60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湖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企业应为湖北省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即我省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二、支持方式专项资金的奖励对象为企业2024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增量,即企业2024年度研发经费较2023年度的增量部分,获得奖励的企业名单和金额按以下方式确定:(一)以企业2024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增量为基数,(二)奖励系数按企业2024年度的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企业研发经费/企业销售收入)设置三档,专项资金优先支持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大的企业,点击“在线办理—我已阅读并承诺—湖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按要求在线填写《湖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各市(州)科技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湖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推荐表》报送省科技厅,打印带有水印版本的《湖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书》,四、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一)《湖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书》,(二)企业上两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027-87820828附件:1.湖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推荐表2.湖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材料样式湖北省科技厅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