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粤财农〔2024〕171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267号)要求,现开展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工作,抓好抓实2025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工作,根据《湛江市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行动方案》,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抓细抓实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各项工作,确保取得预期成效,一是所在镇(街)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二是优先支持“百千万工程”典型村中村集体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下的村,剩余部分各项目所在镇(街)应通过统筹省级涉农资金(如《湛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的通知》(湛财农〔2025〕13号))、自身财力及其他可统筹的资金等足额安排,三、申报要求为科学做好项目建设任务的分配安排工作,请各镇(街道)认真组织申报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村提交《坡头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方案》(附件1)及项目实施方案至所在镇(街)审核,附件:1.坡头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方案2.项目实施方案(模板)3.坡头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申报表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5日(联系人:吴慧蕾,联系电话:3950327)附件1:坡头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方案.docx附件2:项目实施方案(模板).doc附件3:坡头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