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2025年5月29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进一步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目录第一章支持企业发展第二章支持人才引进培养第三章支持平台建设第四章支持粤澳协同创新第五章附则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按照其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年度最高100万元补贴,按照其IP自投研发费用的30%给予年度最高1500万元补贴,按照其EDA自投研发费用的50%给予年度最高1500万元补贴,按照上一年度为澳门、合作区企业或者机构(无股权关系)提供检测、测试验证服务实际收入的50%给予年度最高500万元补贴,按照其自投研发费用的50%给予年度最高500万元补贴,按照其实际认证费用的30%给予年度最高200万元补贴,第二章支持人才引进培养第三条支持人才引进对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合作区集成电路企业的研发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合作区科研机构的研发人员、与合作区企业具有关联关系的澳门公司的研发人员,第四条支持人才培养(一)对认定为合作区集成电路人才培训基地的单位,按照3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基地年度最高100万元奖励,(三)对采用合作区认定的集成电路人才培训基地开展员工培训的企业或者科研机构,按照实际发生培训费用的50%给予年度最高100万元补贴,按50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年度最高100万元补贴,第六条支持园区运营平台建设支持在合作区建设集成电路专业园区,同一园区运营机构本措施有效期内最高奖励1000万元:1.在园区实地办公且经备案的集成电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