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支持企业开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技术出口和重点服务进口,2.支持企业开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技术出口和重点服务进口(附件1-2),二、支持内容与标准每个申请企业获得资金支持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二)分类材料1.建设国际市场网络营销平台(外文网站)支持(1)上海市服务贸易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网络营销平台(外文网站)建设支持申请表,附件1-2支持企业开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技术出口和重点服务进口申报说明一、支持对象特别规定(一)国际服务外包业务1.根据商务部《服务外包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应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服务贸易重点监测企业直报管理应用”系统中录入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进口合同实际发生额,二、支持内容与标准每个申请企业获得资金支持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三)重点服务进口对申请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付汇凭证的服务进口业务,三、申请材料(一)国际服务外包业务1.申请企业登录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tps://czzj.sww.sh.gov.cn),三、申请材料支持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所需材料:1.上海市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申请表,还需提供2024年平台服务贸易促进成效、公共服务功能拓展情况及资金支持对平台建设的作用等,3.上海市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申请汇总表、2024年费用支出相关合同复印件、发票及支付凭证复印件,(三)“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建设每个申请企业获得资金支持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二)分类材料:1.支持数字贸易功能性项目建设(1)上海市数字贸易项目支持申请表,2.支持数字贸易企业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合规工作(1)上海市数字贸易项目支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