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广元市昭化区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函》(昭府函〔2024〕51号)要求,组织开展了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第二批)、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收到虎跳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复核验收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大春)情况的函》,予以采纳意见,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第二批)、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含复验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3日至6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6月9日18时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具体线索,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我单位将按程序予以最终确认,联系电话:0839-8739078,广元市昭化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3日附件:复验结果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