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相关要求,现就开展培育首批金山区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工作通知如下:一、创建范围按照“注重实效、突出示范、严格遴选、动态管理”的原则,二、创建程序(一)本区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按照“自愿申报、现场检查、评议公示”的程序进行,(二)申报区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单位依据《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附件1)进行自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材料审核的申报单位,确定首批3-4家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点位,三、监督管理(一)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取消申报资格,(二)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如出现《金山区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标准》评定细则中“文明旅游负面清单管理措施”所列情况,四、其他事项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文件报送至区文旅局,附件:1.《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2.金山区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请评定报告3.金山区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打分表上海市金山区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金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