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拉萨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拉商发〔2023〕226号)《拉萨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拉萨老字号”申报工作的通知》(拉商发〔2025〕12号)等文件规定,拉萨市商务局于5月23日会同市住建局、市文旅局(文物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开展评审,通过局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形成了拉萨市第二批“拉萨老字号”拟认定名单,现通过“拉萨商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通信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69号拉萨市人民政府拉萨市商务局205办公室,联系电话:0891-6363725),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过期不予受理,拉萨市商务局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