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浙经信服务〔2024〕62号,决定开展2025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复核工作,申报2025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应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对象为2021年(含当年)及以前年度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搜索“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或“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申报企业提供申报文档纸质材料和相应附件(附件1)盖章后报所在县(市、区)经信局,复核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各县(市、区)经信局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的填报材料网上初审,省经信厅委托各设区市经信局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复核,各设区市经信局对企业网上申报的材料通过现场调研和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查、核实,开展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复核工作是引导企业重视设计创新,各企业和各级经信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各设区市经信局将上报文件及申报企业的纸质材料(含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省经信厅,并随文附《2025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2025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情况表》(附件3),三、联系方式联系人:省经信厅软件与生产服务业处马畅电话:0571-87052705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附件1: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doc附件2:2025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doc附件3:2025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情况表.doc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