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高企认定办关于发布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将北辰区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高企申报要求(含到期重新认定)企业申请认定前无严重失信行为、未列入失信惩戒对象,(三)材料受理企业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有关要求组织申报材料,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各属地主管部门将纸质申报材料汇总后连同盖章的《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表》(附件2)统一报送至区科技局,系统申报要求: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进行注册及申报工作,随企业申报材料提交《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原件,二、高企更名或重大变化(一)申报范围高企有效期内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的企业,应在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所在区科技局和市认定机构报备,三、高企迁入(一)申报范围证书在有效期内、在外省市已认定的高企整体迁移至我区的企业,由企业向区科技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与企业申报材料一同报送至市高企认定机构,六、公示公告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由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应于2025年5月20日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附件:附件1.天津市高企认定办关于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docx附件2.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表.xls附件4: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docx附件5.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汇总表.xlsx附件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参考格式.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