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切实维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向社会公开征集农村假冒伪劣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征集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二、征集范围(一)征集对象农村地区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三)问题线索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备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销售“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冒充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二、提供线索须知1.请提供尽可能详细的涉嫌违法问题线索,2.鼓励实名提供线索,我局将严格保护提供者的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三、反映渠道1.电话举报:您可以通过拨打0431-12315进行举报,2.现场举报:可直接前往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与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