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创新”价值,甄选知识产权领域基础良好的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各级知识产权项目,指导企业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工作,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二是促进“创新”运用,发动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专精特新企业对接高校、科研机构,主动对接符合质押贷款条件且有贷款需求的企业,指导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获得质押贷款,提高质押融资成功率,三是深化“创新”保护,协同维权保护网,并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零容忍”态势,大力开展驰名商标、国内外知名品牌、国家地理标志、广州市老字号等高价值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