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沈阳市商务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2021年度全面开放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沈商务发〔2021〕27号)文件要求,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企业申报并初审,市商务局委托沈阳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辽宁金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107户企业申报的项目(省全面开放专项资金支持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进行了技术评审和财务评审,81户企业84个项目通过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月23日-5月2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财务审计处、机关纪委反映,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电话,联系方式:市商务局财务审计处22724600市商务局机关纪委22726529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35号(国贸大厦)附件:沈阳市2021年度全面开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明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