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通知》(金发〔2024〕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排查,现将截至2025年5月本市“失联”“空壳”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名单予以公示,请名单中企业主动申请注销或通过变更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的方式退出行业,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映至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或属地区主管部门并提交佐证材料,逾期未提出视同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我局将对名单中企业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公示期: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28日联系电话: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行23116244融资租赁、商业保理23117061附件:“失联”“空壳”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名单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