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根据《兰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建设工作指引(试行)》(兰科字〔2025〕6号)要求,现将2025年度兰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以下分别简称“中心”“基地”)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请认定“中心”,依托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在兰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运营满1年以上,2.具备开展概念验证服务所需的场地、设备、人员、资金等条件,且有概念验证服务项目成功案例,5.具有规范的概念验证服务流程和商业模式,2.具备开展中试服务所需的场地、设备、人员、资金等条件,向所在县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县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后向市科技局提出推荐意见,县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与申报材料电子版一并提交至所在县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审核,2.各县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五、联系方式市科技局成果管理与转化科:0931-8847167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技术市场管理科:15393111102附件:1.兰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认定申报书.docx2.兰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申报佐证材料清单.docx3.兰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推荐信息汇总表.docx兰州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