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支持天津滨海高新区开展留创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知识产权局,落实《关于支持留学回国人员来津创业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就支持滨海高新区开展留创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服务试点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支持天津滨海高新区自主选择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及知识产权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对留学回国人员创业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服务试点,二、支持内容留创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评估、质押、风控、投贷联动、处置等完善的科技金融产品服务,推动留创企业“无形”的知识产权转化为“有形”的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与留创企业自主对接服务,对有自主研发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产品已形成稳定订单收入、知识产权产品或服务已形成收入的留创企业,支持保险机构与留创企业自主对接服务,(三)知识产权和贷款贴息支持,符合条件的留创企业,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创业人员,开展留创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服务试点,推动留创企业快速发展,相关市级部门要对试点工作给予统筹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