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第18批)嘉定区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有关单位:为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企业建立和发展企业技术中心,根据《上海市嘉定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嘉经〔2017〕24号),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第18批)嘉定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及指标(一)基本条件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本区,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二)指标要求1、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2、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万元,3、企业上一年度拥有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4、企业上一年度专职研究与实验发展人员不低于30人,(二)网上填报通过“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平台”(http://shqyjszx.sheitc.sh.gov.cn/welcome.htm),三、申报材料1.《嘉定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3.《嘉定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8.前三年度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证明件,9.企业技术中心评价附表中所规定的必须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