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院所,是指高校、科研院所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企业使用,许可双方明确约定采取“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等方式支付许可费,以降低中小微企业承接科技成果转化风险,激发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供给积极性,具备明确的应用场景和市场前景,有意愿支持以“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或“延期支付”方式许可使用,鼓励通过国家和自治区各类科技计划支持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积极填报,涉密或不宜公开的科技成果不在征集范围内,(四)成果运用,通过公开发布成果、组织开展路演、企业对接会等方式,推动成果与需要精准匹配,企业通过“先使用后付费”方式购买科技成果转化的可以按照《广西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管理办法》申请后补助,请各高校院所于2025年6月30日前,四、联系方式雷鸿雁0771—2631005、2618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