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就业创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深前海规〔2023〕7号)、《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就业创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深前海规〔2024〕12号)有关规定,我局完成了2024年度支持港澳青年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的受理和审核工作,本次共计241家单位通过审核,现将补贴拟发放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至6月5日,任何单位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并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异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2608室(邮政编码:518054),(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gac@qh.sz.gov.cn,附件:1.2024年度支持港澳青年发展专项资金租金补贴项目拟发放名单2.2024年度支持港澳青年发展专项资金创造就业岗位、创业载体运营奖励项目拟发放名单深圳市前海管理局2025年5月29日附件:1.1.2024年度支持港澳青年发展专项资金租金补贴项目拟发放名单.xlsx2.2.2024年度支持港澳青年发展专项资金创造就业岗位、创业载体运营奖励项目拟发放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