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协同创新新平台,二、组织机制地区赛由市工信局、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三、参赛条件及要求地区赛分为企业组和创业组两个类别,(一)企业组参赛条件,参赛项目知识产权需隶属于报名企业,(二)创业组参赛条件,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3.初创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创客团队成员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报名分企业组和创业组,评选出企业组和创业组优秀项目晋级决赛,大赛分企业组和创业组奖项,对于决赛阶段企业组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项目的企业,获得省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项目的企业享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直通车政策,积极组织创业孵化基地、大专院校、中小微企业和创客参与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