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企业:根据《厦门市翔安区商务局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翔安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厦翔商务〔2023〕8号),现就申报2024年度我区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限额以上批发业、限额以上零售、限额以上餐饮业、服务外包企业二、申报时间1.限上批发、零售、餐饮业、服务外包:2025年5月28日至6月27日,三、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辖区镇街提出申请,经镇街初审后汇总报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四、申报地点大嶝街道:田墘社区龙田南三路1号马巷街道:马巷街道巷南路166号2号楼203新店街道:顶曾路360号东401室凤翔街道:宋洋一里28号413室民安街道:莲亭路805号香山街道:翔安南路5000号(厦大科技园1号楼)金海街道:鸿翔西路1888号1号楼4楼419室新圩镇:镇口路8号内厝镇:上塘中路231号五、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六、其他事项(一)申请单位在扶持资金申请和使用过程中,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有权追回已拨付的款项并取消该单位以后年度申请资金资格,(二)申报联系人翔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小陈,7889833(批发、零售、餐饮)翔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小徐,7889650(服务外包)大嶝街道:黄惠娟,7887351马巷街道:李晓倩,7163888新店街道:林欣御,7081067凤翔街道:蔡如意,7885230民安街道:黄延海,7620819香山街道:杨艳娟,附件:1.厦门市翔安区2024年度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材料2.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厦门市翔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