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宁波不发):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高水平传承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浙政办发〔2024〕22号),现就2025年度历史经典产业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及要求(一)重点领域茶叶、丝绸、黄酒、中药、木雕、根雕、石雕、青瓷、宝剑、文房、金属雕、火腿、珍珠等13个历史经典产业领域,支持企业实施服务型制造改造,二、申报主体及项目要求(一)申报主体历史经典产业生产制造方式转型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历史经典产业领域相关工业企业,项目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市、县(市、区)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审核、推荐工作,同一企业已有项目列入省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且未完成验收的,三、工作程序及政策支持(一)项目申报,各地经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组织企业编制《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生产方式转型示范项目申请报告》(附件2),3.项目申报主体是否存在重复支持、列入严重失信主体等不适宜支持的情形,企业作为项目申报和实施的主体,市、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依据《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级工业与信息化领域财政专项资金“二维分配法”工作指南(试行)》有关规定,省经信厅会同省财政厅按职责对省级支持的项目开展指导、监督和绩效管理工作,对各市县推进项目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附件:1.山区海岛县(含调出县).doc2.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申请报告(2025).doc3.____市历史经典产业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doc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