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2025年5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促进全省展览业发展的支持措施(试行)为推动云南省展览业高质量发展,1.专业展馆举办:对展览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含)以上1万平方米以下的展览项目,1万平方米以上每增加1000平方米递增1万元支持,累计支持不超过100万元,累计支持不超过20万元,1.专业展馆举办:对展览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含)且展览面积较上届增加的展览项目,2.非专业展馆举办:对展览规模达到100个标准展位(含)且展位数较上届增加的展览项目,1.对于展览面积在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展览项目,按照每1万平方米10万元的标准支持,2.对于展览面积在5万平方米(含)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下的展览项目,按照每1万平方米8万元的标准支持,3.对于展览面积在1万平方米(含)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的展览项目,按照每1万平方米6万元的标准支持,对于在滇延续举办且展览面积不低于上届的引进展,每人不超过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