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5年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园区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范围(一)工业企业,二、遴选程序(一)省级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园区1.申报和初审,对照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园区建设要求和标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各省辖市推荐上报的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园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遴选出省级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园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门户网站对通过评审的省级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园区进行公示,(二)市、县级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园区市、县级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园区遴选工作由各省辖市、县(市)参照省级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园区遴选工作程序,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园区遴选工作是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河长制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有序开展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园区遴选工作,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园区遴选工作的政策引导和支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园区标准进行评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定期通报各省辖市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园区建设情况,组织开展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园区建设经验交流,联系人:李运灵0371-65507769张俊伟0371-65507792附件:1.节水型工业园区申请报告2.节水型工业园区评价指标3.节水型企业申请报告4.节水型企业自评表5.节水型企业技术评价指标6.节水型园区和企业推荐表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