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资助政策实施细则》中关于柔性引进中国籍高层次人才资助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支持政策对柔性引进的尖端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对“两市一县”(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用人单位从在连中省属单位、市直单位和我市其他行政区域(主要指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金普新区、高新区)内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具体标准为:税前劳动报酬在20万元以下的,税前劳动报酬在2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的,税前劳动报酬在50万元(含)以上的,经用人单位所在地区评估的尖端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和青年才俊,四、工作程序(一)提交申请用人单位向所在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社部门提交申请,2.用人单位信息及柔性合作材料,(4)柔性合作成效证明材料,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社部门会同本地区人才认定部门,对柔性引进人才层次进行评估,(二)信息上传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社部门登录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http://10.195.182.2/dlrc,五、有关要求(一)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开展本辖区柔性引进中国籍高层次人才的材料审核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