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大力度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为做好新增重点展会资金申报工作,一、申报主体在江苏省境内注册且参加江苏省商务厅2025年贸易促进计划新增重点展会的单位(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简称参展单位),二、支持内容支持参展单位支付的展位费,参展单位在系统录入时据实申报,每平方米展位面积展位费申报上限6000元,每平方米展位面积展位费申报上限8000元,点击“江苏省展会扶持资金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四、申报时间“江苏省展会扶持资金申报系统”已开放,开展日期在6月30日前(含6月30日)的展会项目申报将于2025年7月21日17:00截止,开展日期在7月1日至10月31日间的展会项目申报将于2025年11月17日17:00截止,开展日期在11月1日及以后的展会项目申报将于2025年12月10日17:00截止,2.我厅于2025年3月26日发布的《江苏省商务厅关于2025年贸易促进计划重点展会申报的通知》的52场境外重点展会,附件:1.2025年贸易促进计划新增重点展会目录2.新增重点展会资金申报材料清单江苏省商务厅2025年5月26日附件1:2025年贸易促进计划新增重点展会目录附件2:新增重点展会资金申报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