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24〕152号)文件精神,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当前仍在正常经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经我中心实地核查、会议研究,拟对以下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现将我县2025年第一批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有关事宜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认为不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请及时向金塔县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2025年5月23至5月29日,举报电话:0937-4424265金塔县2025年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花名册(公示)金塔县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