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或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评定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户籍地址顺义区1李秀英女1943-04肢体二级马坡地区2史爱英男1970-05肢体二级牛栏山地区3张希德男1939-06肢体二级牛栏山地区4康子良男1946-11肢体二级天竺地区5高福仓男1935-11肢体二级木林镇6张营男1947-10肢体四级南彩镇7曾志兴男1971-06肢体四级北小营镇8周子健男1993-09肢体四级后沙峪地区对上述人员的残疾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对照《残疾人分类和分级标准》(GB/T26341-2010)在公示期内向顺义区残联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可查的线索以及举报人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69430820顺义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