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管理使用,(二)养殖场(户)必须配合畜牧兽医部门日常监管、指导检查等工作,及时公开项目申报单位选择标准、补助标准、补助范围、建设内容等,养殖场(户)对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报标准,填写“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推荐表”(附件1)报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对上报的养殖场(户)生产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确定为项目单位的养殖场(户)要按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编写提纲”(附件2)要求编写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经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审核、修改,最终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及资金分配金额并进行公示,各畜牧兽医工作站负责对各项目单位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由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组织有关人员根据项目财务收支、项目工程(财务)审计、项目建设实地查勘等情况进行综合验收评审,并填写“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验收单”(附件3),财政部门根据畜牧兽医部门提交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拨付申请,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实施管理等工作,附件:1.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推荐表.doc2.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编写提纲.doc3.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验收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