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企业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三)对于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五)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不予推荐:对于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的企业,提交申报信息,提交复核信息,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接通后拨9再拨6,请确保系统提交资料与纸质材料数据保持一致,并提供资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