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要求(一)申报对象与限制条件基础研究项目和应用研究项目限粤港澳应用数学中心及分中心建设单位申报,申请单位应为省基金依托单位(已具备省基金项目申报资格),(二)科研诚信和伦理要求1.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4.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三)经费管理要求1.2025~2026年度粤港澳应用数学中心项目经费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2〕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2.各依托单位应根据省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要求,2.依托单位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须先在系统上传由依托单位加盖公章的“依托单位科研诚信承诺函”(承诺函仅需上传一次,由单位管理员在“申报管理”-“项目管理”-“省基金项目承诺函管理”中上传盖章后的扫描件),4.依托单位应建立完善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审查机制,2.牵头依托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申请人所在单位须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请注册为省基金依托单位,(四)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省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操作指引、省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制度备案操作指引以及各类型项目申请书模板等可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在“首页—文件资料”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