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收到刘子琪(101)、余惠璇(102)、郭金满(202)、钟耀棠(301)、袁居新(302)、欧初(401)、张旭向、谭秋林(402)、李民洲(501)、李贤师(502)等9户位于中山市石岐街道华柏路11号之一加装电梯的补助申请,经调查核实,该住宅加装电梯工程于2021年05月至2021年11月进行施工,建筑面积为44.13平方米,2022年02月28日办结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025年4月10日办结《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符合《中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要求,现将中山市石岐街道华柏路11号之一加装电梯申请财政补助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5年5月26日始至2025年6月1日止(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人来电或来函向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反映,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康华路18号1116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88709129,附件:《中山市石岐街道华柏路11号之一加装电梯申请财政补助明细表》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2025年5月21日附件石岐街道华柏路11号之一加装电梯财政补助明细表房号业主姓名申请财政补助金额(元)备注101刘子琪5833102余惠璇5833202郭金满8334301钟耀棠10833302袁居新10833401欧初13333402张旭向、谭秋林13333501李民洲15834502李师贤15834合计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