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自然资源局万山分局关于九洲浮岛海上旅游项目变更用海前公示珠海九控海岛开发有限公司拟申请九洲浮岛海上旅游项目用海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拟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特此公示,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一级方式)中的“透水构筑物”(二级方式),用海方式为“开放式”(一级方式)中的“游乐场”(二级方式),珠海九控海岛开发有限公司现拟申请将“九洲浮岛海上旅游项目”用海名称变更为“九洲浮岛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受理单位:珠海市自然资源局万山分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情侣北路381号海岛大厦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科,8841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