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临夏州、定西市、陇南市,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同一科研人员在本年度牵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同一独立法人企业牵头的在研和在申报的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参与的在研和在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同一独立法人企业同一年度牵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同专项任务类别的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用个人申报账号登录科技云平台后,省科技厅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交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5月28日17:00时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相关主管部门,四、注意事项(一)请项目申报单位、各级主管部门合理安排申报时间,(二)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项目申报、立项等代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