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质评办《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河北省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冀质评办〔2025〕1号)要求,现对我市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对公示名单涉及组织或个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并附证明材料(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注明住所及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姓名,注明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明,公示期:2025年5月18日至23日(5个工作日)受理单位: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邹佳晖联系电话:5306022电子邮箱:ZL700505@163.com邮寄地址:沧州市解放西路68号邮编:061000附件:第十三届河北省政府质量奖拟推荐名单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5月18日分享到:[打印页面|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