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环函〔2024〕4387号)、《长丰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长农〔2024〕31号)等文件要求,经经营主体自主申报、乡镇初验、县级抽验等程序,现将2024年长丰县1.5丝以上加厚高强度地膜项目第二批验收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2025年5月22日-5月28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县农技推广中心经作站(联系人:侯纯旺联系电话:0551-66668182),附件:2024年长丰县1.5丝以上加厚高强度地膜项目第二批验收情况汇总表.xlsx长丰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