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嘉兴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确定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嘉医保〔2021〕62号)等相关规定,经医药机构自主申报,经办机构书面材料查验,评估专家组现场评估等流程,按规定将以下6家拟纳入定点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监督,一、反映问题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嘉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秀洲分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借机诽谤诬告,三、公示时间从2025年5月23日起到2025年5月30日止,四、受理部门嘉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秀洲分中心五、联系电话0573-82722550附件:拟纳入定点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名单嘉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秀洲分中心2025年5月23日拟纳入定点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名单序号单位名称地址性质评估分数评估结果1秀洲麦琪口腔诊所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洪兴路1626号医疗机构122.2合格2嘉兴颐和护理院嘉兴市秀洲区启蒙路1号医疗机构126.2合格3洪合康和诊所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运路134号医疗机构125.5合格4浙江盛棠春医药有限公司嘉兴长纤塘店嘉兴市经开区永汇府邸24幢长纤塘路971号零售药店133.5合格5浙江盛棠春医药有限公司嘉兴瀚丰店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秀洲大道915号零售药店132合格6嘉兴市秀洲区象贤大药房(个人独资)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象贤新村四区3幢1室-2零售药店130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