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至2024年12月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公示根据县财政局、人社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徐财社〔2020〕6号)、市政府《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徐政发〔2020〕31号)的文件精神,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经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单位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5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丰县劳动就业管理处企管股反映,联系电话:0516-89215302,2023年8月至2024年9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示单.xls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示单.xls丰县劳动就业管理处2025年5月23日附件下载: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