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科技厅牵头组织实施2025年自治区“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科技创新重大示范专项(以下简称“专项”),一、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1.申报单位应为内蒙古自治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中央驻自治区企业,原则上在签订任务书前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不得申报(自然科学基金、揭榜挂帅、自治区级以上创新平台、科技领军等项目负责人不在限项范围内),(四)科研诚信要求和科技伦理要求1.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课题负责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二、申报流程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f.nmkjt.org.cn)网上填报,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成单位管理员账号,盟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所属注册地申报项目单位账号,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负责审核所属单位申报账号,2.申报单位申报人账号申报人账号由单位管理账号自行分配,提交至单位管理账号(所报材料均不能涉密),申报单位使用单位管理账号审核通过后,(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请各归口管理部门于2025年6月9日12:00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三、申报咨询1.业务咨询电话:科技厅高新处0471-63286072.预算编制咨询电话:科技厅资统处0471-63286033.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471-63288014.电子印章办理内蒙古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0471-962366·附件:1.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创新重大示范专项(煤层气资源开发)项目指南2.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5年5月22日附件:1.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创新重大示范专项(煤层气资源开发)项目指南.docx2.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