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宁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政文〔2020〕103号文件精神,贸易流通型出口企业、生产出口型企业按照每出口1美元分别给予0.014元人民币、0.025元人民币的标准对企业进行产业扶持,2022年5月20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委会研究,建宁县建鑫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6.3万元,福建省建宁县龙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6万元,建宁县绿荷食品有限公司8.58万元,福建同越管件有限公司1.7万元,福建满山红茶业有限公司1.84万元,合计补助金额91.36万元,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26日,联系邮箱:jianning2817@126.com联系人:潘钦鸿,联系电话:0598-3982817,传真:0598-3982648,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