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等工作要求,普洱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结合西盟县实际,牵头对《西盟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技术报告》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重新编制了《西盟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修编技术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于2025年4月17日完成县级相关部门意见征求,4月19日通过省级专家评审,5月8日通过西盟分局2025年第6次党组会审议,现将《报告》(公示稿)进行公示,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6月19日,若有反馈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普洱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办公室,附件:西盟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修编技术报告(公示稿)普洱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