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蚌埠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应在蚌埠市内注册,工业设计中心稳定运营,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人员配置,满足《蚌埠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条所列有关条件,二、申报程序(一)企业根据各项目的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在县、区工信部门(各项目申报要求见附件),(二)各县、区工信部门负责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要求确定推荐企业及项目名单,并于5月26日前将推荐文件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分别报送至市工信局产业政策规划和原材料,三、有关要求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是强化工业设计中心梯度培育体系建设,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附件:1.蚌埠市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2.蚌埠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3.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荐汇总表2025年5月7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申报相关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