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生态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根据庆政办发〔2015〕204号文件精神,重点群体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租金补贴,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创业人员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就业培训股反映情况,公示期:2022年5月20日至5月26日共7天,监督电话:0578-6059276姓名身份证号码人员类别创业实体补贴金额(元)张偲颖350724********1024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庆元县绘妙文化用品厂5000合计(元)5000庆元县就业管理服务处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