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第26批)省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豫发改高技〔2022〕28号)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5月31日下午下班前,3.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和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的团队,年度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具有开发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相关统计报表主要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需当地统计部门盖章)、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请申报企业于5月25日前将107-1/107-2统计表及盖章申请加盖公章后送至创新发展局二楼大办公室发改办,未列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不得存在以下情况:(1)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三、申报资料请申报企业按照《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附件1)编写申请报告,填报《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2022年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名单》(附件2、附件5)并加盖企业公章(附在申报材料中),请各申报单位依据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附件3)、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办法(附件4)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