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的通知》(闽市监办〔2022〕34号)要求,现就我市2022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在福建省内依法注册成立,(三)近三年(2019年-2021年)获得授权专利5件以上,二、申报材料(一)《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请书》,(二)近三年申请及授权专利清单,(五)前三年研发费用证明材料(年度审计报告中有研发费用科目的,(二)申报企业在线填写《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请书》,(三)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初审把关,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的通知》(闽市监办〔2022〕34号)要求,现就我市2022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在福建省内依法注册成立,(三)近三年(2019年-2021年)获得授权专利5件以上,二、申报材料(一)《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请书》,(二)近三年申请及授权专利清单,(五)前三年研发费用证明材料(年度审计报告中有研发费用科目的,(三)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初审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