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培育发展更多创业主体,增强创业主体创业能力,促进全县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根据人社部等7部门《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甘肃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精神,决定举办创业能力提升训练营,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参训对象及条件(一)参训对象1.截至2025年4月30日已办理注册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创办人、项目实际运营管理人员,2.有创业意愿、有创业项目的个人或团队成员,包括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农民、返乡创业人员等,(二)报名条件1.创业主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无拖欠工资等重大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