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汽车研发测试用旧关键零部件进口试点工作,省商务厅会同省直和中央驻鄂有关单位研究起草了《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及联动创新发展区汽车研发测试用旧关键零部件进口试点方案》,邮件主题请注明“《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及联动创新发展区汽车研发测试用旧关键零部件进口试点方案》意见反馈”,附件: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及联动创新发展区汽车研发测试用旧关键零部件进口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湖北省商务厅2025年5月12日(电话:027-85570209,联系人:乔欣荣)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及联动创新发展区汽车研发测试用旧关键零部件进口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更好发挥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及联动创新发展区先行先试作用,推动汽车研发测试用旧关键零部件进口试点工作,构建安全、规范、高效的汽车研发测试用旧关键零部件进口监管流程和机制,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武汉海关等单位参与的汽车研发测试用旧关键零部件进口试点工作推进机制,推动汽车研发测试用旧关键零部件进口“试点清单”(以下简称“试点清单”)认定、发布等工作,申请进口本企业生产或装配出口返厂的研发测试用旧关键零部件,向省商务厅提交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进出口情况、研发测试能力情况、申请进口产品的原因、拟进口具体产品型号、具体科研用途、环保措施),试点企业严格按照“试点清单”列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进口数量范围内向海关进行申报,汽车研发测试用旧关键零部件进口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各成员单位加强联动,企业也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附件2试点企业承诺书湖北省商务厅:我公司申请参与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及联动创新发展区汽车研发测试用旧关键零部件进口试点,我公司严格遵守《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及联动创新发展区汽车研发测试用旧关键零部件进口试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