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海区关于支持文旅体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镇政办发〔2024〕40号)、《关于印发〈镇海区关于支持文旅体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镇区宣通〔2025〕1号)以及《关于印发〈镇海区关于支持文旅体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补充意见〉的通知》(镇文广旅体〔2025〕7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对宁波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拨付2025年镇海区支持文旅体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80.95万元,具体补助内容及金额详见附件,各单位收到款项后,请按有关规定入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附件:2025年镇海区支持文旅体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明细表宁波市镇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