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建办城〔2022〕17号),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开展2025年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可复制经验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2023年以来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二、征集要求(一)项目充分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1.项目须符合《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衢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导则及施工图审查要点》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要求,2.海绵城市建设应具有系统性,并对区域海绵城市建设做出贡献,1.项目在技术应用方面或运维管理等方面具备创新性,例如应用了透水铺装新材料等改进型海绵设施、创新了运维制度或公众参与模式等,2.项目所运用的相关技术、制度可应用于其他项目,海绵设施运维效果良好(海绵设施完好率≥95%,运维管理制度健全),且相关技术无知识产权争议,推荐项目可参照附件大纲于2025年6月1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衢州市住建局(联系方式:0570-8766633,附件:海绵项目推荐材料大纲.docx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