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非省级统筹部分)的通知有关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5〕7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市(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非省级统筹部分,《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建〔2024〕217号)已提前下达部分资金,此次根据中央资金分配清单对该项资金进行调整,该项资金收入科目列“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奖励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及财建〔2015〕778号文件有关要求,及时将预算分解下达到位,推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储备及组织实施,并按规定加强对奖励资金的使用监督及绩效管理,附件:中央下达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非省级统筹部分)分配情况表河北省财政厅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