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宁波高品质特色旅游景区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宁波市旅游景区转型提质行动计划(2025-2027年)》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结合我市高品质特色旅游景区建设工作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宁波市高品质特色景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21日止,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来电或来函至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资源开发处,联系电话:89181326,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661室,附件:宁波市高品质特色旅游景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5年2月13日。